作死的加價銷售
其實冠道的加價行為一直被消費者詬病。據了解,想要在本田的4S店提到冠道新車,需要加價大概2-3萬元。售價加上加價成本,買到一輛2.0T入門版冠道,需要29-30萬元。不少網友反映購車強制加裝2-3萬元、以及普遍3個月到半年的漫長等待期,在不乏替代者的中型SUV市場,消費者真心不愿意,除非是鐵粉。
然而廣汽本田一直以加價趾高氣揚的時候,國家商務部召開了新聞發布會,在7月正式出臺了《汽車銷售管理辦法》。這似乎讓早已看不慣的消費者心里得到安慰,這個《辦法》里的第二章第十條就非常明確的寫明了經銷商應當在經營場所以適當形式明示銷售汽車、配件及其他相關產品的價格和各項服務收費標準,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銷售或收取額外費用。
這則規定換句話來說就是禁止了經銷商出現“加價提車”的行為,要知道的是,無論是2005年出臺的《汽車品牌銷售管理辦法》還是汽車三包等法規,都沒有明確的規定不能“加價”,為此新的《辦法》出臺,似乎對消費者來說是一大利好。
但是,該辦法已經實施一個月,汽車投訴網接到關于“加價”的投訴明顯上升了,截止至發稿日,共收到177宗投訴指責各地4S店無視法規,而以下這個4S店更是明目張膽要求加裝,售后服務卻無作為。
廣汽本田-冠道 4S店捆綁銷售,售后服務態度極差
北京朝陽區的張先生于2017年6月14號購買廣汽本田冠道1.5T尊享型SUV一輛。并根據店里規定綁定銷售配飾合計1萬元,包含汽車貼膜,守護天使,行李架,行車記錄儀,發動機護板五項。
首次加裝飾是6月23號,當時預約安裝裝飾,除貼膜外全部安裝,結果到店后行李架沒貨,發動機護板銷售之前未告知要拆掉原車護板,要求換回原車護板。結果護板螺絲沒擰好,行駛中原護板脫落。行李架拆掉原裝飾條后沒貨未安裝,裝飾條未復原。后協商原發動機護板換成前雷達。
7月12號約定安裝行李架,前雷達,貼膜。結果貼膜貼完后車里全是垃圾,所有貼膜全部刮爛了。而且前雷達安裝需要把前保險杠,之前特意打電話給銷售確認,并未告知需要拆保險杠。7月27號再次上門確認貼膜屬于誰的責任。
8月1號按照預約更換貼膜,結果走到半路告訴張先生工人休息要改時間。后期要求退貨商家一拖再拖,沒有人主動提出解決方案,不斷催促去更換東西。
張先生投訴,捆綁銷售本該違法,而加裝的東西卻都是垃圾,售后服務以及技術人員的慘不忍睹,廣汽本田良心何在?消費者的錢不是錢嗎?希望廣汽本田以對等價值的加裝對待消費者,維權到底。
處罰力度是關鍵
法規是有了,但是怎么處罰和處罰的力度大小才是最關鍵的,那么根據《辦法》里的第三十二條就說明了,違反了第十條(加價)等規定,由縣級以上地方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可給予警告或3萬元以下罰款。但這三萬顯然對4S店來說不是一筆巨款,加價2-3萬一輛常見。是不是國家太小看廣汽本田了?就算真的遇到較真的消費者,鐵定心要舉報加價的行為,那么罰款最高也不超3萬元,對于4S店來說,3萬元直接賠了就了事,并無對其有多大影響。
當然了,要顧慮的并非只有這一點,更是監管的力度,政府部門應迅速且有效的執行處罰,并做好后期監督,做出處罰通報,告誡下次處理辦法會加倍等。《辦法》的出臺,必定會對4S店肆無忌憚的對爆款車型的加價行為肯定會大大的遏制,但要說會不會短時間內把所有的加價行為消滅掉,那肯定是不可能的了,像廣汽本田這些老油條,根本沒有在怕的。所以最終還是得回歸到消費者身上,既然有這么利好的政策出臺,那么就需要消費者學會拒絕加價,不能再讓賣方牽著鼻子走,那樣加價的行為或許才能完全消失。
最后,還要唾棄廣汽本田提供劣質配飾給消費者的行為。完全是自毀品牌。黑心4S店在經營中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雖然是配飾,但小行為不杜絕,很可能就會被曝光主要部件,拿消費者的生命開玩笑嗎? 《消法》規定:“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銷售者賠償后,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張先生應保留相關證據,舉報4S店有明知欺騙消費者的故意行為,要求4S店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