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們從北京市交通委員會獲悉,北京市交通委員會聯合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制定發布了《北京市關于加快推進自動駕駛車輛道路測試有關工作的指導意見(試行)》和《北京市自動駕駛車輛道路測試管理實施細則(試行)》文件。這意味著自動駕駛的測試車輛已經可以正式在北京正式上路啦!
為了讓各位網友快速理解,我們將該文件總結如下:
·測試車輛應配備自動駕駛系統,具備自動、人工兩種駕駛模式切換功能。在自動駕駛模式下,測試駕駛員能在任何時間直接干預并操控車輛。其中,自動駕駛功能包括自動行駛功能、自動變速功能、自動剎車功能、自動監視周圍環境功能、自動變道功能、自動轉向功能、自動信號提醒功能、網聯式自動駕駛輔助功能等。
·測試車輛應安裝監管裝置和提醒裝置,以及數據記錄裝置,并接受第三方授權機構日常監管。在測試車輛發生碰撞或失控等狀況時,能夠記錄至少事件發生前六十秒至停車時間段內的相關數據。
·測試主體應具備賠償能力,應購買每車不低于五百萬人民幣的交通事故責任保險或提供不少于五百萬元的自動駕駛道路測試事故賠償保函。
·測試車輛臨時車牌照到期、測試車輛發生自動駕駛系統重大升級、重大變更或測試車輛發生改變的,需要重新申請測試資格。
·所有測試車輛應配備有三年駕齡以上、且無毒駕、酒駕經歷的測試駕駛員,測試駕駛員應具備隨時接管測試車輛的能力。
·測試車輛臨時車牌照到期、測試車輛發生自動駕駛系統重大升級、重大變更或測試車輛發生改變的,需要重新申請測試資格。
·測試車輛測試期間發生交通事故或交通違法行為,認定測試駕駛員為車輛駕駛員,由市公安交管部門按照現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處理,并由測試駕駛員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如果測試車輛全部或部分責任引起人員傷亡、車輛損毀等重大事故的,由自動駕駛測試管理機構暫停測試主體測試資格,測試主體應交回所有臨時車牌照,并認真進行整改,重新申請評估。
編輯點評:自動駕駛是汽車未來發展的重點和方向,不過前不久百度的自動駕駛測試車上路還被交管部門處罰了,而隨著這個政策的推出,說明我們的政府部門也及時跟上了時代的步伐。
編輯:王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