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德克薩斯州的法院陪審團就2016年該州發生的追尾事故訴訟做出決定,以“雷克薩斯”2002版ES300座椅存在安全問題為由,勒令豐田向乘坐該車的夫婦支付共約2.42億美元。
(新浪汽車訊 8月20日報道)據彭博社、路透社多家媒體報道稱,美國德克薩斯州的法院陪審團就2016年該州發生的追尾事故訴訟做出決定,以“雷克薩斯”2002版ES300座椅存在安全問題為由,勒令豐田向乘坐該車的夫婦支付共約2.42億美元。
2016年9月,車主讓2個孩子坐在“雷克薩斯ES300”后座上并行駛時,遭遇了追尾。前座因沖擊向后倒下,5歲與3歲的孩子均受了重傷。
法院陪審團認為,豐田生產的雷克薩斯2002款ES300具有前排座椅設計缺陷。而正是由于這個缺陷,交通事故當時駕駛員座位及副駕駛座位向后移動,導致坐在后排兒童專用椅上的兩個兒童嚴重受傷。
法庭文件顯示,德克薩斯州的陪審團裁定豐田汽車公司和豐田汽車銷售公司在此事上嚴重玩忽職守,因此要求豐田支付1.44億美元的懲罰性賠償金。陪審團認為,在發現前排座位存在安全隱患時,豐田沒有向用戶警告風險。
豐田公司新聞發言人Eric Booth對此表示,“盡管我們尊重陪審團的決定,但依然堅信傷害是由于碰撞所造成的,而不是2002版ES300在設計和制造上存在缺陷。”
受害人律師弗蘭克布蘭森(Frank Branson)在一份聲明中表示,雷克薩斯前座椅背存在結構性問題,因此不能保護前座乘客免受碰撞等傷害,而后座乘客則受到了傷害。
“豐田已經知道這樣的缺陷,這家公司有足夠的時間來修補計這些安全缺陷,或者至少向公眾提供警告。” 蘭克布蘭森說道。(Dora)